“重视程度不高、示范引领不够、教育监管不力......”4月26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18个单位负责人被渠县纪委集体约谈,要求被约谈单位对标对表、认真整改、举一反三,为全县在落实主体责任上抱有“年初布置一下、督促时应付一下、验收前推动一下”的“疲劳心态”干部敲响了警钟。
“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既是责任主体,又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工作主体,既要抓好指挥、谋划和部署,又要亲自挂帅实施。”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杨子希在约谈会上强调,在落实“两个责任”的过程中,不仅要坚决地全面落实上级要求,还要在具体实施过程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好服务工作,在每一个环节上多考虑一点、多用心一点,确保责任落地落实。
怎样推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以实际成效赢得群众的认可?
约谈会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做到落实主体责任方向不偏、力度不减,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自觉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强化集体领导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个人责任,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党委成员“不缩手”。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促进有责必履。坚决抓住领导班子这个关键,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细化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正风肃纪等责任分工,将主体责任细化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划清边界、明晰职责,做到党委(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尽其责,控制好风险点位、管理好关键岗位,定期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整改销号,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工作格局。
三是带头示范尽责,推动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一把手”要自觉担负亲自抓总、直接推动、全面落实的总责主责,以上率下,一级做给一级看,抓好本级带下级,要把主体责任抓在日常,带头廉洁从政、履行管教职责,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带头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注重风险防控,及时堵住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漏洞,推进常态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