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以案四说”向“以案四改”深化拓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10月21日,渠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以案四说”“以案四改”专题警示教育会。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胡翼红通报了渠县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违规办理案件的相关案情及处分决定。
会议指出,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是旗帜鲜明讲政治,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是净化政治生态,推动法治和德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现实需要。
会议强调,通过以上典型案例,全体检察干警要从中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结合全县正在开展的“作风建设突破年”活动和“明纪律、知敬畏、守底线、树形象”的纪律作风相关要求,开展好“以案四说”,做好“一案一整改”工作,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把“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抓严抓实,真正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确保“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与会同志纷纷表示,通过此次警示教育,提升了法纪意识,将做到以案为鉴,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不突破纪律红线,守住法律底线,为新时代全县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纪律保证。